热搜:

福建省福州市润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鼓楼国投茉莉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1-07-16 17:49 来源:鼓楼区国资中心
| | | |

  鼓楼国投茉莉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SZB-X-2021047

  项目名称:鼓楼国投茉莉幼儿园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合同包预算(元)

询价保证金(元)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1

1-1

幼儿家具

1批

250000

2500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1.供应商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应商应以包括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培训、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4.报价人所提供服务必须符合或优于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询价通知书执行。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原件须附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提供的查询结果”),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所未提供查询结果或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格式。

  (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

  方式:未经报名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报价。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代理人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1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7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

  电话:0591-88308333

  传真:0591-88308333

  邮箱:fjjszbdl@163.com

  项目联系人:袁博、林炳

购买询价文件及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0005617698001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科技支行

询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5050188430009555555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台江支行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询价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询价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福州市润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56号

  联系方式:唐园长,18695790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嘉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321-5号

  联系方式:袁博、林炳,0591-8830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博、林炳

  电 话:0591-88308333

  

福建省福州市润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