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等保测评服务。
(二)最高限价:80000元。
(三)安全测评是测评机构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受有关单位委托,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对处理特定应用的信息系统,采用安全技术测评和安全管理测评方式,对保护状况进行检测评估,判定受测系统的技术和管理级别与所定安全等级要求的符合程度,基于符合程度给出是否满足所定安全等级的结论,针对安全不符合项提出安全整改建议。
(四)为更好的实现单位的系统安全,现计划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基础网络(三级)系统进行安全测评服务。
(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该项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内容的费用(含税费等)。
二、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224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实施指南》(GB/T 25058 2019)的要求,对所服务信息系统开展等保测评,确定不同业务系统当前安全防护现状,以及与国家和行业等级保护要求间的差距;分析其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御威胁的防护策略和整改措施,为防范和化解信息安全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由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引发安全事故,全面提高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提供科学依据。
等级测评将覆盖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体要求测评:包括总体技术要求.总体管理要求;
2.安全技术测评: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3.安全管理测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控制测评;
4.测评通过后最终出具:对应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
(二)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及要求
1.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测评.数据分析。
2.技术服务对象:采购人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如所申请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环境不相符合,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为准。
3.辅助等级保护服务:在测评阶段协助采购人准备测评材料,指导采购人单位配合测评工作开展。
4.辅助等级保护整改服务:根据差距分析,辅助采购人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包括等级保护要求的安全技术体系整改。
5.技术服务成果:取得并提交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出具的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6.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专业的工具在检测过程中,不能对采购人的网络运行情况与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造成任何影响。
7.现场测评时,应遵守采购人的工作纪律,不破坏采购人的工作设备和软.硬件设施。
8.现场测评时,应与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充分沟通,如在运用相关工具或开展相关测评工作前,应事先做好风险评估和回退机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测评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9.须使用等级保护相应等级的差距分析表格,协助采购人对整体的网络安全态势进行分析与梳理。
10.须根据等级保护要求,根据差距分析内容辅助采购人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并协助采购人将管理体系进行落地。
11.中标人需积极配合采购人的第三方安全服务商以及对应系统开发商完成测评整改工作。
(三)服务承诺
1.专业的工具在检测过程中,不能对采购人的网络运行情况与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造成任何影响。(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
2.配合辅助采购人完成该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测评,即获取测评机构出具的正式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测评结论为“中”或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
3.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中标人成立项目实施组,以利于加强项目协同管理,明确各环节分工和责任。
4.为项目提供安全等级测评及风险评估,检测网络安全漏洞,审查目标系统的脆弱性状况;提供上线安全测试为目标项目安全性提供评价;中标人须提供《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网络(三级)系统安全测评服务项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础网络(三级)系统安全测评服务项目安全等级测评报告》胶装纸质文件正本一式贰份。
5.所出具的测评报告须达到福建省公安厅的相关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交由具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的测评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安全测评报告。
6.为保证测评服务质量,需由不低于中级测评师资质的人员来担任测评过程质量监督员一职。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
6.验收及支付方式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项目系统通过等级保护测评.采购人获取测评机构出具的合格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支付合同款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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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违约责任
7.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采购人将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1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偿付采购人损失的部分应由中标人承担:
7.2.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
7.2.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7.2.3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
7.3.本合同所有服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总价10%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偿付采购人损失的部分应由中标人承担。
7.4.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7.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7.7.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8.知识产权
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接受服务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9.保密条款
9.1中标人对本合同内容以及在本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获悉的采购人所有相关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中标人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中标人仍需遵守本协议保密义务的约定,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采购人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采购人主动公开该等信息为止。
9.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其他所有信息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只能为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中标人与该项目相关的员工或代理人均应受本保密条款约束。
9.3保密期间在未得到采购人的书面许可之前,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传播(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影印和使用)采购人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图片.软件.档案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
9.4如因中标人泄露采购人信息而导致采购人遭受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0.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 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2 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告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执行费等一切合理费用均应当由违约方负担。
11.不可抗力
11.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2本文件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四、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9日9:00—2024年1月4日17:00。
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3.联系人:丁先生、叶女士。联系电话:059186320315、059986320369。
4.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9:00
五、其他:
1.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报价并提供纸质报价单、密封后加盖公章。同等质量条件下以我院工会委员会综合评价后确定。
2.以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
3.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供应商按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开具发票。
4.招标公告解释权归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