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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泰安准物业服务中心采购大件垃圾屋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12-15 16:16 来源:鼓楼区安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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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泰街道办事处泰安准物业服务中心大件垃圾屋垃圾清运项目

  2、报名时间:20211220日至20211222日,共3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携带相关报名材料至安泰街道办事处三楼泰安准物业服务中心报名。

  4、报名地址:福州市加洋路27

  5、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一览表

合同

  包数量

  品目号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1

  大件垃圾屋

  垃圾清运

  1

  据实结算

  服务期限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服务内容及要求大件垃圾屋垃圾清理,采用采取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作业方式,根据采购人要求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大件垃圾(含各种杂物)清运。

  (2)项目结算方式:以采购方现场核准、核验实际的工作量为准,据实结算。

  6、开标时间、地点:20211223日,北京时间:9时,安泰街道办事处三楼会议室

  二、报名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3)、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打印页面图或网页截图(须附上网址);

  4)、由于至20188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业务,因此投标人无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但需提供内容包含投标人与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提交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项目、投标人名称、投标服务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每一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2112239时(北京时间)(指招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四、定标与签订合同

  1定标准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执行。

  2、中标通知

  开标结束后,开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将在刊登本项目项目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4、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安泰街道泰安准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建文

  联系电话:13850124736


  安泰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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