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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奖励

时间:2021-11-18 15:20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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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对象
  1.基本条件:所学专业对应学科门类为工学,到福建工作(不含厦门),在工作地缴纳社保和个税的985,211,境外著名大学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著名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
  2.还需符合的条件:受聘于企业的,应为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的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
  3.受聘企业的要求:规模以上企业、高层次人才设立企业。
  4.注意事项:需入职福建省企业一年内提请申报。
  补助标准
  企业聘用补助。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的50-60%的标准发放补助,不超过3年。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7、8号楼连接体一层,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软件园分中心人才窗口,联系方式:0591-8351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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