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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时间:2024-04-15 14:13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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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榕就业可享受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奖励

 1.基本条件:所学专业对应学科门类为工学,到福建工作(不含厦门),在工作地缴纳社保和个税的985,211,境外著名大学以及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著名大学的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2.还需符合的条件:受聘于企业的,应为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的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本科1倍,其他1.2倍)。

 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来榕工作,与企业(在市、区两级均有税收留成)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硕士3万元/人,本科1.5万元/人(满三年一次性发放,未满三年分两次发放)。

2.毕业时间及来榕时间:硕士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7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

给予在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榕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

享受补贴

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奖励

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的50%-60%的标准发放补助,不超过3年。

给予引进的硕士、本科奖励

硕士3万元/人,本科1.5万元/人。

给予在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1万元(一次性发放)

申请说明

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奖励

需入职福建省企业一年内提请申报。

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

硕士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7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

给予在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1.已具有我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

2.毕业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材料

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奖励申请材料

 1.《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企业聘用补助申请表2.身份证或居住证等有效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5.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复印件两份(聘任前申请的,须提交说明)6.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两份(未达到起征点的或聘任前申请的,须提交说明)7.企业实际支付薪酬证明(工资条)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众创空间报备证明)9.规上企业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创领办企业证明(证书、章程)或3年内新办企业证明。 

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申请材料

 1.《福州市“双一流”毕业生引进落地奖励申报表》2.身份证明(护照)复印件3.毕业证书(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不少于3年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5.缴纳省社保的人才需提交社保和个税复印件(未达起征点需提交说明)6.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给予在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材料

 1.已具有我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2.毕业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流程

1.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奖励、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由企业或者个人按照申请材料清单,携带完整材料到福州软件园F区一层人才窗口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由鼓楼区人社局现场收件,并统一上报福州市人才窗口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将在鼓楼区政府网站公布。
2.在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申请人通过榕E社保卡APP进行线上申请,点击主页面中“一次性生活补贴”模块,按照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由市人社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可通过榕E社保卡APP后台进行查看。

线上申请途径

                   榕E社保卡APP

线下申请地点

福州市软件园F区7-8号楼连接体一层人才窗口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咨询电话

鼓楼区人社局人才窗口0591-83518752

常见问答

  • 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奖励申请时间有要求吗?

答:需入职福建省企业一年内提请申报。

  • 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对毕业生的毕业生时间有做要求吗?

答:硕士毕业生必须于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6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本科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1月1日之后毕业、2017年1月1日之后来榕工作满一年以上。。

  • 给予在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入职事业单位的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申请。

温馨提示

各申报企业或者个人应提高警惕,勿轻信任何机构给出的申请资格有名额限制的条件。

相关附件

1.《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企业聘用补助申请表.doc

2.《福州市“双一流”毕业生引进落地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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