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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40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4-17 15:43 来源:鼓楼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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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朝瀛委员:

您提出的《落实延迟退休决定 创建“大龄友好”就业示范区》收悉,涉及教育局的主要建议为第二点:用好大龄教师丰富的教学经验,鼓励和引导区属学校、民办校招募一定比例的“常青教师”,发挥学科示范作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积极响应“银铃讲学计划”这一国家重要政策,深度挖掘退休教师群体的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他们的教育专长与经验优势,依据《鼓楼区“常青教师”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鼓教〔2019〕188号)文件精神,当出现教师缺编、教师休产假及因病休假等特殊情况,导致从事学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数量不足时,可在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数范围内,招募退休教师参与学科教学工作。

我局始终秉持“需求为本、发挥专长”的核心理念,面向全区广泛招募优秀退休教师重返教育岗位。基于各学校教师岗位的实际需求,我局鼓励各用人单位通过面试、面谈等环节,全面、深入地了解“常青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以及教育理念,同时也让“常青教师”充分知晓学校的教学环境、岗位要求和校园文化,从而实现双方的现场双向精准选择。

各学校在完成综合考评后确定最终人选,并按规定时间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区教育局。学校与“常青教师”签订教学服务劳务协议,该协议原则上以一学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签订,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涵盖服务时间、服务方式与内容、服务要求、办公条件、补助标准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关键事项。需特别强调的是,“常青教师”仅能受聘于一个学校岗位,严禁同时在多个学校兼职受聘。在正式签约之前,“常青教师”必须提供近六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以确保其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为“常青教师”落实具体工作岗位,全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教学及办公设施,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在教学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常青教师”,可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扬与奖励,并且在下次招募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以此激励他们持续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专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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