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利用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根据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线索移送函》(鼓检移〔2025〕1号)及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闽01刑终813号),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利用公司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营业执照。
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文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圣威 联系电话:0591-87550855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184号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