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浩蕴达贸易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3月1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鼓市监列严〔2025〕第00000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
鼓市监列严〔2025〕000001号
当事人:福州浩蕴达贸易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31XYM81J
企业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4层4M-19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蓉
经查,你(单位)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或者注销市场主体登记,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售许可证件、营业执照。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现决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规定情形,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信用修复。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鼓市监列严〔2025〕第00000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涵 联系电话:0591-8337127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海潮路163号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