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漫秀花卉店: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转让福州市鼓楼区漫秀花卉店营业执照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违反登记条例出卖营业执照,上诉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福州市鼓楼区漫秀花卉店的营业执照。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拟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文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及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林雪平 联系电话: 0591-87513374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322号金达楼二楼鼓西市场监督管理所
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