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情况进行了清理,决定对逾期未延续注册的3家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否则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名单
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7日
附件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医疗机构许可证 有效期截止时间 |
注销理由 |
1 |
福州鼓楼悦来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
鼓楼区鼓西路2号66号店面 |
MA31QRRK435010210D1542 |
林培强 |
2023年7月3日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2 |
福州鼓楼星之航潜能康复医疗中心 |
鼓楼区鼓西街道湖头街91号金典小区1#楼2层01店面1层08-12店面 |
MJY21475535010210P9391 |
林芳 |
2022年6月9日 |
|
3 |
林秀忠诊所 |
鼓楼区杨桥西路57号世纪家园11号楼31号店 |
MA2YDH9F935010210D2112 |
林秀忠 |
2023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