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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29 18:02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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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月25日至3月18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城投集团党委及下属6家子公司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0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部署推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10月19日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城投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巡察反馈内容,并成立城投集团党委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集团党委书记切实肩负起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力以赴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二)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跟踪督办

  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梳理,细化巡察整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时限等,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集团党委要求各责任部门、子公司按照整改方案分解任务,层层研究剖析,并分阶段梳理、完善和汇总整改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处理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反馈整改工作情况。整改期间,集团党委通过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各责任单位在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化跟踪督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巡察问题整改。

  (三)严把整改质量,确保整改成效

  集团党委书记多次在会上要求严格把好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质量关,确保每条整改措施得到有力落实。集团党委向各责任单位下发了4轮《关于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三项清单》,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集团党委坚持协同推进、分类施策,对即知即改的问题要求见底清零,对整改过程中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计划、主动汇报工作进展。同时,集团党委坚持把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梳理总结,加强建章立制,截至目前已新建制度4项,力争从源头上堵塞漏洞,确保巡察成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集团党委抓理论学习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认真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将党的基本理论和党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关内容列入每月党日活动及日常学习中,并加强对下属党支部的指导。各党组织严格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并及时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做到应学尽学。截至2021年底,集团各党组织共召开支部委员会24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59次,开展党课教育17次,开展党日活动78次。

  (2)集团党委指导基层开展主题教育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结合此次巡察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集团下属支部2019年开展主题教育的6个专题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足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到位。如,区城投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支部(以下简称“经营公司支部”),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重温“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支部党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二是严格落实上级对党建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认真组织学习党史相关知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员集中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实地参观党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电影等,并要求支部党员撰写心得体会;三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目前已办理安置房产权、开具安装电梯证明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实事。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坚持党建统领,既抓好中心业务工作,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集团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同部署、同落实。集团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四个亲自”,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负责,集团内各部门及各子公司认真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责任感,做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集团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内容,要求各党支部完善相关的舆情应急预案及宣传方案,加强支部舆论宣传阵地建设。集团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完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及宣传方案,开展2021年度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并形成各单位意识形态领域自查自纠报告。

  2.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4)落实区委批示精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努力满足群众需求。在安置房产权办证工作中,针对未开具购房发票的2167套安置房源,截至2022年1月19日,已开具购房发票1627套,尚余540套未开具购房发票。征收实施单位认真梳理情况,对因业主单位和开发商之间存在争议、公房审批滞后、购房手续未办妥、被征迁户自身原因等情况未能开票的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力争第一时间为具备条件的被征迁户开具购房发票。

  (5)落实区委决策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经集团党委研究,已于2021年11月上报区政府选聘中层干部有关事宜,并于2022年1月完善了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进一步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6)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工作部署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截至2022年1月19日,集团拥有地下车位的23处社会保障房(安置房)小区,已办妥车位现售许可证12处。未办妥现售许可证的11处小区中,陆庄庭苑已办好首次登记,目前正在办理地下车位物价备案手续。集团已办妥现售许可证的小区中已开展销售7处,尚未开展销售5处,目前已销售车位210个。集团党委努力打破僵局,一是对已进场销售的项目,根据区里已议定调整的价格政策继续开展地下车位销售工作;二是对已办妥现售许可证但尚未进场的项目,加强与属地街镇的沟通协调,择机接管;三是对未办妥现售许可证的项目,加快推进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度。

  3.国有企业改革进展较为缓慢

  (7)企业议事规则亟需修订。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已重新完善《区城投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区城投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区城投房地产房屋征收公司(以下简称“房拆”)、区城投统建房屋征收公司(以下简称“统拆”)、区城投鼓建房屋征收公司(以下简称“鼓拆”)等子公司也将按照集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执行,不断提高企业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规范决策行为、加强决策监管、防范决策风险。

  (8)职工董事、监事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集团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已于2021年12月7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于1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集团下属6家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积极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设,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9)企业用工、工资体系尚未构建完善。

  整改情况:集团积极构建企业用工、工资体系,根据区委研定的集团领导班子薪酬方案,已与组织部、国资中心对接推动落实,其中3名班子成员已于2022年1月起实行年薪制。同时,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陆续完善17名退休返聘人员、32名企业聘用人员用工手续,其中:17名退休返聘人员中9人已签订劳务合同、8人已离职。32名企业聘用人员中31人已签订劳动合同、1人已离职。集团将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国资中心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进一步推进企业薪酬改革,逐步建立完备的工资制度。

  (10)企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区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公司”)、区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经营公司及统拆已按要求实行对外挂牌,方便群众知晓公司办公地点,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建投公司、开发公司、经营公司及鼓拆已就企业应对外公开事项予以公开。集团本部、房拆、鼓拆的企务公开栏内容已完成更新,并已整改错别字等问题。集团将进一步规范企业宣传栏的管理和使用,规范张贴、悬挂等宣传行为,使其充分发挥企业文化宣传和企业信息公开窗口作用。

  4.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11)资本运营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集团已梳理各公司应收应付款项,并安排各子公司及时对接处理相关款项。其中:①建投公司的1笔5.14万元代建管理费已在2021年12月转为景观改造的代建单位管理费收入;②开发公司的14954.74万元拆迁补偿款,系金鸡山、康山过渡房拆迁补偿预收款项,由于该拆迁项目未最终结算,需待与拆迁单位结算后,再根据实际款项予以调整账务;③统拆的18笔合计6028.90万元劳务费,将尽快结合业务部门数据及业主单位情况,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及时申请收回应收劳务费款项;④开发公司、经营公司、房拆、统拆、鼓拆等5家企业67笔3年以上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2512.52万元,已收回2笔合计114.03万元;⑤开发公司、经营公司、房拆、统拆、鼓拆等5家企业110笔3年以上未结清的应付账款合计12182.89万元,已支付2笔合计1628.11万元。集团将把各子公司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作为2022年的工作重点,以巡察反馈的3年以上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为基础,按照先易后难、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所有往来账款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综合分析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甄别核实,厘清往来款项的来龙去脉,逐步回收或结清款项,并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12)部分下属企业承担与经营无关的行政开支。

  整改情况:因国企改革等历史原因,经营公司和房拆目前承担了大量非本单位在职干部的工资及福利费支出,主要包含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和福利。集团将继续推进企业历史遗留工资问题的整改,择机报请区政府研定。

  (13)国有房产出租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巡察期间,统拆已将龙凤苑小区8号楼605单元(权证号:榕房权证号R字第0734006)面积66.2㎡房屋录入固定资产名册中。

  经营公司进一步加强国有房产出租管理。一是对所有出租房产进行全面核查,夯实数据,扎实整改。严格按照《鼓楼区公有房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房产出租一律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租;二是针对10处房产闲置超半年而未挂网出租的问题,已从2019年7月起分类分批进行公开竞价招租,1套经集团领导班子会议定续租、9套全部通过对外公开招租;三是针对71处房产租赁未公开招标的问题,于2019-2021年分6批次进行公开招租,截至2021年12月除8套经集团领导班子会议定续租外,剩余63套房产均对外进行公开招租。

  同时,各子公司通过重新梳理国有房产台账和承租人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上门宣传政策、发放书面通知等方式,进一步催缴应收未收租金。截至目前,共收回拖欠租金39.46万元(其中涉及建投公司19.4万元正在法院强制执行中),开发公司和经营公司的部分租户已承诺将分期补缴租金,但仍存在部分租户,虽经公司经办人员多次走访,仍不同意缴交历史欠租。集团将进一步督促各子公司加大租金催缴力度:一是持续组织专人逐户上门走访、催收,及时了解欠租人家庭经济情况,有的放矢开展欠租追缴工作;二是根据国有房产出租有关规定,再发函欠租人限期要求缴纳所欠租金,对逾期不缴纳者将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追缴;三是对拒不缴交租金的租户,拟按政策法规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予以清退。

  5.城建主业仍需提质增效

  (14)开发及代建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聚焦主责主业,高度重视建设安全和工程质量,要求各子公司工程部强化业主单位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一是提高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做好协调工作,使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紧密配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二是严把质量安全关,要求监理单位全程服务,做到全过程管理,要求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不打折扣,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所属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在项目现场足额配齐工地脚手架、防护网、警戒线、雾炮车等安全及防尘设备设施,同时督促安全员切实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四是项目竣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办理结算送审工作,及时对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后续的评审与结算工作。集团项目竣工半年后未结算送审的金额合计6.36亿元,其中5.1亿元在2021年2月前均已送审;巡察时有11个项目金额合计1.26亿元未送审,截至2022年1月19日,已送审4个项目金额合计约0.6亿元(含乌山西路福大片安置房施工项目),尚有7个项目正在加快结算审核工作。集团将不断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在竣工后加快项目评审结算进度,力争尽早完成项目闭环。

  (15)征迁项目补偿款核算不清、决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福州市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绩效审计中发现房拆、统拆、鼓拆由于多发货币补偿奖励等原因,多计补偿款合计1071.15万元,经核查,主要涉及房拆在白马路沿线西侧旧屋区改造项目中多计拆迁补偿款1003.64万元和鼓拆在过洋垱旧屋区改造项目中多计拆迁补偿款67.5万元,统拆未涉及该问题。房拆已于2019年6月向涉及该问题的18户被征收人发文解除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行政文书已全部依法送达并生效,其中:12户已按整改处理意见重新签订协议,6户原订立合同已依法作废并中止安置,正按照整改要求和行政文书依法依规与被征收人协商后续征收补偿安置事宜。鼓拆对核实后实际多计拆迁补偿款46.01万元涉及的相关被征收人采取了重新签订协议及退款等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另有约17.49万元拆迁补偿款因不能用于对接安置房,故给予货币补偿,现已对相关安置房作出降档15㎡的整改并重新签订协议。同时,鼓拆将继续加强已完成征迁补偿项目的决算,加快被征收人产权办理工作,推进项目评审,并与征收业主单位做好往来款项结算。

  (16)安置房小区后续管理工作未跟上。

  整改情况:经核查,①建投公司承建的龙峰雅居园于2017年9月回迁选房,并于2018年1月交房,配套建设的5#一层社区居委会及文体活动用房于2018年3月7日即交付华大街道按规划功能管理使用。因街道当时尚未确定具体使用方案,故该小区物业公司暂时借作员工居住用房,在其员工宿舍装修完成后已于2018年12月搬离;龙峰雅居园公厕也已于2019年3月1日移交区环卫处;②凤湖新城一区7#104单元系拆迁办强制拆迁时将物品暂时寄存在现场,且底层闲置的1#101、2#105、3#104、6#103、6#104、6#105等安置房均未被占用。凤湖新城一区7#104单元自2020年6月清理后即为空置状态(待旧改办对接安置)。针对上述情况,集团要求各子公司进一步加强安置房小区建成后的配套用房移交和空置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 

  (17)下属征收工程处违规发放在编事业干部项目绩效奖励及加班费。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再学习、再落实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学习。集团党委及时在集团内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各公司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工作中杜绝以任何形式违规发放各类福利和津补贴,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做好表率;二是针对征迁工作实际实施情况,结合集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加班调休制度;三是认真检视制度漏洞,加大对集团各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检查力度,推动集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房拆和区住房局相关干部职工已清退全部款项金额合计23.26万元;统拆在编事业干部均已清退款项,金额合计2.92万元。

  (18)个别下属单位巧立名目滥发活动费。

  整改情况:统拆已完成在职职工相关费用的清退工作,涉及违规发放活动费计2.36万元,余4人为已退休、离职人员,涉及0.26万元未退回。

  (19)重复发放在编事业干部体检费用。

  整改情况:建投公司认真梳理2016、2017年体检费支出情况,对重复列支的在编事业人员体检费用,已按规定清退0.11万元。

  (20)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建投公司已要求3名相关驾驶员清退2013年11月-2016年1月期间存在的12次节假日、超容量加油违规情况涉及的油费共计0.31万元;统拆已要求1名驾驶员清退2014年7月-2015年3月期间存在的4次节假日、超容量加油违规情况涉及的油费共计0.11万元。同时,建投公司、开发公司、统拆,对2013-2014年期间无公务出行证明报销高速通行费及市外停车费的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已要求相关驾驶员退还报销款合计0.08万元。集团严格按照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和保养工作的要求,结合各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定点维修制度。

  2.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21)部分采购未公开挂网招标。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进一步规范采购招标工作,一是根据《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鼓政办〔2015〕3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区城投集团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对于超过2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建设项目严格采用挂网招标的方式实施;二是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严肃监督执纪,加强招标管理合规性检查,坚持执法执纪始终从严;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人员增强自律意识,守住党规党纪和法律底线,坚决守住第一道防线。对集团所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合法、公开、公平、公正,要求领导干部要时刻筑牢廉洁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22)个别下属企业外出考察费报销未见审批材料。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引以为戒,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集团党委一是组织集团计财部认真疏理相关区级出差审批及报销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区城投集团差旅费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并按规定执行,严格把关差旅费的报销;二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加强日常监督,定期自查自纠。

  (23)现金使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一是制定了《区城投集团现金管理规定(试行)》,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并按规定执行,做好现金使用管理;二是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所需费用均需按照审批权限,层层批示后方可予以支付,筑牢资金使用机制防线;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审核每项支出内容及支付方式,确保资金的支付有理有据,合理合法。

  3.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夯实

  (24)部分干部职工作风漂浮、缺乏责任心。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教育引导集团干部职工树牢正确的事业观、价值观,坚持久久为功强化思想“内功”,强化党员带头作用,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干部职工讲政治、提效能、抓落实,在本职工作实践中扛起责任担当,以一流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鼓楼区城建工作进一步发展。一是及时变更了集团章程、营业执照的企业住所及各子公司章程中的出资人住所。开发公司对于公司章程、营业执照中的企业住所存在错别字情况也已完成变更手续;二是开发公司重新修订《关于舆情风险评估及工作预案》《关于舆论引导制度、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预案》等舆情处置预案。问题涉及的开发公司职工已于2020年离职。

  (25)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做好外出审批手续,同时要求各子公司加大考勤监管力度,坚持考勤纪律常抓不懈。房拆、鼓拆的考勤工作已严格按照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执行。问题涉及的房拆职工作为公务用车司机,因工作时间特殊性未参与公司考勤,该同志已于2021年10月起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签到、签退。鼓拆按照考勤制度对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违反考勤纪律的四位职工给予扣发相应工资处分。房拆、鼓拆已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集团纪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子公司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内生活不够严肃规范

  (26)批评与相互批评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不得避重就轻。集团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党内生活,要求各党员干部开展自查反思。集团各支部对全体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党员自我深刻检讨,严格杜绝流于形式的相互批评。2021年7月各支部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集团各支部做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方案和会前准备工作,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严格按照规定流程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

  (27)谈心谈话开展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将开展谈心谈话存在问题列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集团各支部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积极推动支委会成员之间谈心谈话,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的谈心谈话,征求党员工作意见,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给予党员工作上关心照顾,进一步聚人心,促团结,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区城投集团机关支部(以下简称“集团机关支部”)2021年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3次,支委同普通党员谈话11次。

  (28)党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切实加强各支部党务公开检查,及时针对不规范问题督促整改。集团机关支部已将党务公开栏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一栏的内容进行更新,栏目信息中挂钩联系社区为实际当前挂钩联系的河东社区和汤边社区。区城投房地产房屋征收公司支部已更新党务工作年度总结;活动简报、党费公示、模范机关建设内容已更新至当前时点。经营公司支部、区城投房地产开发公司支部(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支部”)也完成相关党务内容的公开及更新。

  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29)部分支部“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建立党建工作巡访制度,将问题列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发公司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对2021年度会议记录进行查缺补漏。2021年度开发公司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7次,开展党课教育4次,开展党日活动17次。

  (30)个别支部会议记录混乱失真。

  整改情况:集团各支部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二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对“三会一课”的认识;三是开展定期自查。严格按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要求完成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及时将所开展的各类会议按照规范要求记录,定期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改正;四是积极参加党委党务工作培训,提升会议记录工作水平。

  3.管党治党责任履行不到位

  (31)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开展廉政风险谈话。集团纪委及下属各子公司分别对下属单位新任命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集团纪委于2021年12月对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全员再次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业务工作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共梳理廉政风险点418个,制定防控措施463条。集团立足风险排查,着眼风险防范,认真做好清权确权、查找风险、制定措施,不断强化公司上下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32)集团党委开展纪法教育效果不佳。

  整改情况:集团党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一是持续加强廉政教育,以案示警,通过通报各种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把党章党纪党规等相关文件纳入学习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强化廉政意识,如前往马尾潮江楼参观学习王荷波烈士先进事迹等。

  4.党员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33)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

  整改情况:相关同志的党组织关系已于2021年3月转接至集团机关支部。

  (34)个别支部党费收缴核算不清。

  整改情况:经核查,开发公司支部2013-2019年共涉及3名党员交纳党费存在“舍角舍分”和党费基数核算不清等问题,共需补缴0.02万元。开发公司支部已于2021年3月10日将核算明细告知3名党员,现党费已补缴到位。2021年,集团党委积极配合区直机关工委开展机关党建督查工作,特别加强了对各支部党费基数核定工作及党费收缴工作的检查,今后也将长期坚持。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方面

  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35)调租租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未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福建盈辉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按法院判决,已缴纳欠缴租金13万元,经经营公司追缴,现已于2021年3月11日收回剩余欠缴租金12.66万元,综上,该笔欠缴租金已全部收回,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租金管理工作,确保租金按时到账,提高公司的资金回笼率降低经营风险。针对经营公司下属房营物业公司2013年1月-2016年11月发放的在职在编6名人员岗位津贴(金额合计约4万元)退还问题,经营公司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已于2021年3月17日清退完毕。

  (36)被违规占用的房产、租金未及时收回。

  整改情况:租户施恭清已于2021年1月将龙凤苑8座605单元交还统拆,并于2021年2月将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租金(按每月25元/㎡缴纳),合计3.14万元汇入统拆账户。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落实区委批示精神不够有力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针对尚未开具购房发票的情况,各征收公司分类施策,一是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二是积极跟踪公房放弃产权审批进度;三是对因被征迁户家庭矛盾等自身原因影响开票的情况,把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群众,确保应开尽开。

  完成时限: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工作部署不够主动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针对车位租售工作,城投集团进一步加强措施,一方面拟通过公开招标承包经营、委托市属国企接管运营、集团自营三种方式进行试点,推进小区接管工作;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加快办理剩余项目的相关手续。

  完成时限: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3.关于国有房产出租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针对尚未收回的租金,各子公司加大催缴力度,一方面对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租户抓紧签订还款承诺书,确定还款时间与期限;另一方面,对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困难,无力还款的租户,具体研定解决方案。

  完成时限: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4.关于开发及代建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针对已竣工但尚未送审的项目,各子公司继续跟踪落实,通过发函、专家论证等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办理结算送审工作,力争尽早完成项目闭环。

  完成时限: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5.关于征迁项目补偿款核算不清、决算不及时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继续督促征收实施单位加强已完成征迁补偿项目的决算,加快被征收人产权办理工作,推进项目评审,并与征收业主单位做好往来款项结算。

  完成时限: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6.关于个别下属单位巧立名目滥发活动费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催缴工作,强化催缴措施,积极运用电话和微信等方式开展催缴,对清退对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争早日完成清退工作。

  完成时限: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资本运营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针对各子公司历史账目,一是把历年遗留应收应付款项的清理作为重点工作,制定清单,落实责任部门,及时跟进,重点突破;二是逐项厘清往来款项的来龙去脉,逐步回收、结清或处置款项。

  完成时限: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部分下属企业承担与经营无关的行政开支的问题。

  具体推进措施:城投集团将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积极化解下属企业历史遗留工资问题,逐步为企业减负。

  完成时限: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城投集团党委通过积极整改,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与全面完成整改还存在一定差距,许多整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一些复杂性问题还需进一步沟通协调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还有待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议定。下一步,集团党委将以更严的精神、更实的作风,落实好基本完成和未完成事项的整改工作,巩固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的扎实成效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城投集团党委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集团党委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升集团上下落实整改工作的精气神,确保整改事项一个不落、整改问题见底清零。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整改紧抓落实

  城投集团党委坚持从自身做起,督促集团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坚定不移地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集团党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始终牢牢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大方向,定期研究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持续改、深入改、长期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城投集团党委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制度机制常态化、长效化,举一反三,真正发挥治本作用,进一步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效。在制度机制运行的过程中,深入查找问题、补齐短板,优化制度机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源头堵塞漏洞。持续强化问责监督,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四)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快国企改革进程

  城投集团党委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公司管理向现代化、精细化、集团化转变。一是城投集团在完善董事会、监事会的基础上,梳理优化组织架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二是在逐步建立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狠抓效能建设,努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招商工作,优化资产运营管理,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四是加强资金监督,做好资金预算规划,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275159;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62号;电子邮箱:fzglct@126.com。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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