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鼓楼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安全执法工作。现公布一批典型执法案例,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有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
2023年4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福建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联合检查,发现该公司电工姚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三十四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福建某娱乐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3年4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福州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电工陈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责令福州某温泉大酒店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2023年4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福州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电工陈某某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确认该公司电工陈某某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陈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2023年5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福建省某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电工林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三十四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福建某娱乐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
2023年6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辖区某某百货零售有限公司福州某某分店在暗查暗访中安全生产违法线索,线索显示该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六
2023年6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辖区福州某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法线索移交,线索显示该公司电工和电焊工雍某、江某某、张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作业。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确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七
2023年6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辖区福州市某某商业有限公司在暗查暗访中安全生产违法线索,线索显示该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八
2023年6月,鼓楼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福州市某某商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某某存在未与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鼓楼区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确认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某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