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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8-30 09:15 来源:鼓楼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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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16日至10月28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司法局党组(含鼓楼公证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0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整改工作要求。全局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识,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做到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认真剖析原因,逐一加以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宝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宝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认领、逐项研究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各责任科室、下属单位对照整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倒排时间,逐案销号。全局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理论学习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深化拓展“大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运用“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自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1年全局干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分值均达80学分以上,机关党员27名“学习强国”人均达15784.47分。二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开展机关支部党课14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场,组织参加党史学习教育436人次,组织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130人次。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重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研究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规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理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二是及时进行核查,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福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及《福州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办法》等,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教育、扣发绩效工资,对相关司法所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连续两年内重复犯同一种工作错误的责任人员1人予以辞退。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如:制定并下发《鼓楼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制度(试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报到衔接和材料交接工作;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中,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司发通〔2016〕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落实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中有关警务衔接事项,联合公安机关制定并下发《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关于鼓楼区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中加强警务协作的通知》,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大社区矫正执法设施投入,不断加强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及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对社区矫正违规操作行为零容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社区矫正队伍。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的问题 

  (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未能落实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20日,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内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场,组织观看违法干警忏悔录警示片158人次,组织观看职务犯罪庭审现场17人次;组织召开队伍作风分析会1场,全局中层以上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分析通报大会1场,党员大会通报典型案例1场。

  (2)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审核把关工作;二是2021年,我局机关党员干部27名,“学习强国”年度总积分合计426186,人均15784.47分。

  (3)宣传工作开展缺乏主动性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领会其精神实质,加强宣传报道;二是截止2021年12月,鼓楼区司法局已在国家、省、市级媒体进行政法宣传报道56篇,平均每月4.6篇;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介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与各媒体的关系。

  3.关于对标一流法治城区建设仍有差距的问题 

  (1)司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司法局印发的〈福州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榕司〔2015〕235号)规定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但未明确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补助经费、临时性救济经费、节假日慰问金等项目的发放标准;我局将继续加强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积极借鉴兄弟县(区)的经验做法,切实将《办法》落到实处。二是根据2016年11月23日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通知》(榕司〔2016〕267号)精神,2015年后未下拨社区矫正工作专项资金。

  (2)律师、律所履行法援义务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鼓楼区司法局加强对区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管理工作,制定《鼓楼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选用实施方案》,扩大对区管律师志愿者队伍征选范围和规模,健全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人才库,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

  (3)社区兼职调解员管理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加强兼职调解员的信息化管理,2021年已完成全区69个社区调委会换届,各社区在换届选举后,已及时将新一任调委会委员和信息员的信息登记造册备案、录入系统。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超标准、重复发放工资、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违规发放的奖金、工资合计50303.8元已由相关人员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退出并上缴国库,同时对财务人员作了谈话提醒处理;二是切实加强对有关奖金、工资发放的审查力度,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严格依规依纪发放奖金、工资。

  (2)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超标准报销3笔交通、伙食补贴等费用合计101.5元已由相关人员全部退出并上缴国库;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对区相关文件规定及《鼓楼区司法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规范差旅费发放,加强财务报销支出审核。

  (3)公车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审批派车程序,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分配派车账号,现平台不断更新优化,已在填写派车单时添加了用车人姓名以及电话;二是巡察组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后,鼓楼公证处车辆驾驶员已于2020年10月21日全部退出违规报销的金额2253.26元并上缴国库,同时鼓楼公证处已对车辆驾驶员作出谈话提醒处理。公证处配置的小型汽车和摩托车均已于2018年报废。

  2.关于大宗物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部分物品及服务采购应招标未招标、拆分规避招标

  整改情况:及时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按照区相关采购管理制度及《鼓楼区司法局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2)询价采购制度执行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成立3人以上询价小组,规范询价程序,加强货比三家提供商查询,完善采购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0年3-6月新购扫描仪等3套设备,已于2020年12月登记建档;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后续将严格按照区相关文件规定及《鼓楼区司法局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规定及时处置报废资产。

  (2)低值易耗品库存管理制度缺失

  整改情况:制定低值易耗品库存管理制度,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建立办公用品物资进出库台账。

  (3)往来账未能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相关款项已于2020年11月10日上缴区财政。

  4.关于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1)便民服务意识淡漠

  整改情况:组织窗口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严禁超标准要求当事人提供办证证明材料;要求公证员加大主动调查核实力度,努力做到我们多动手、多跑路,减轻群众举证难的负担。

  (2)工作纪律有所松懈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疫情期间脱岗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收到巡察立行立改通知书后,召开会议重申学习考勤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已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做到举一反三,做好公出、请假等外出事前报告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出勤考勤方面的监督检查。

  (3)文风不实、文件材料抄袭敷衍

  整改情况:已责成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逐一说明。进一步加强文件内容审核工作,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注重加强日常文字材料撰写,逐步提升公文写作水平。

  (4)对文件管理缺乏责任心

  整改情况:及时制定《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文件管理,完善收文登记本,完善12345诉求件办理流程审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集中制未能严格落实的问题 

  (1)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未经集体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党组会议事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事制度,对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

  (2)局党组部分决策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党组会议事制度》,对拟提交党组会议的议题进行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经党组书记审定后,列为正式议题。会上,班子成员对议题进行表态发言,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3)部分局党组会议决定未形成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党组会议事制度》,党组会议全程记录讨论内容,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形成会议纪要。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存在走过场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前谋划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二是会前,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征求机关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深入剖析思想、作风、纪律、廉政等方面的不足及原因,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三是通过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四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把握专题民主生活会关键节点,坚持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以案释责,做到抓常、抓细、抓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组织生活会材料存在抄袭应付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个人发言提纲应当自己动手撰写,并按规定说明个人有关事项;二是对巡察指出的相关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2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作出检讨;三是举一反三,对相关材料进行一次自查。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局党组对局机关支部换届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对机关党支部的领导,机关党支部书记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二是进一步严格规范支部换届选举的程序步骤;三是2019年区司法局机关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就新一届支委候选人提名及新一届支委分工进行了充分讨论。四是对2019年司法局机关党支部换届时,计票报告单与实际结果不符合,未记录差额落选人的得票情况的问题已进行了核查并登记。

  (2)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未得到足够重视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现在条件、人员加强两新组织建设;二是协调相关律所成立独立党支部,将所在支部党员及时接转归位;三是2021年8月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下一步将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定期适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四是待联合支部人员相对稳定后,于2022年8月与机关党支部同步进行换届选举,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支委组织架构,规范律师联合支部“三会一课”。

  (3)班子成员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机关“三会一课”制度及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二是安排未上党课的3名党组成员于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完成党课。

  4.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层层落实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党规政纪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区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专题学习内容;三是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四是通过单位内部短信平台,提醒单位全体职工做好党风廉政工作。

  (2)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并请派驻纪检组加强对各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管理;二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各负其职,带头抓的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职权梳理、风险排查、防范监管,树牢责任和风险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正确对待手中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5.关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1)人员招聘手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确定岗位、公开发布招聘公告、面试(笔试)、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的程序。2021年我局共招收司法协理员1批次。

  (2)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二是对2015年发展党员记录不规范的地方进行改正补记,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

  (3)党员日常管理需进一步强化

  整改情况:一是以这次巡察反馈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二是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2021年起律师联合支部已严格落实党费双签字制度;三是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问题已在巡察期间整改到位。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司法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政治引领,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持续强化政治监督。一是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根基,深学笃行新思想,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融入日常,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坚持以纪律建设为保障,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三是坚持以压实责任为抓手,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落实主责主业,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强大合力。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当好“领头羊”,管好“责任田”,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成效,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我区全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7560475;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琼河巷2号,邮政编码:350001。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司法局党组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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