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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市鼓楼区第四批非遗传承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16:51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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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各非遗保护单位:

  为加强福州市鼓楼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全社会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件要求,福州市鼓楼区将开展福州市鼓楼区第四批非遗项目传承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1.扎根于福州市地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并至少有一个项目已列入鼓楼区级及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

  2.基地必须具备有相应的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并满足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场所应通过实物、图片、音像等多种表现形式,全面展示该项目的历史渊源、技艺流程、相关工具(道具)、传承谱系、成品(成果)等多方面的信息;

  3.基地根据项目类别的不同,应当以集中交流、培训、师徒传承、嫡系传承等各种方式开展传承、展示、研讨、交流等活动。要求有活动计划,每年面向社会自行组织开展传承活动不少于3次;开展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社会宣传活动一年不少于5次;

  4.基地应有至少一名区级(含区级)以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若干名熟练掌握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人员,有一批热心于传承项目的骨干或志愿者,并有专门的传授人常年进行技艺传授。该传授人必须是该项目认可的传承人,或者是受项目传承人委托有能力担当该项目传承工作的人员,接受传承的学员人数在10人(含)以上;

  5.基地需建立系统完整的传承档案,包括基地的管理制度、人员名单、物品清单等,以及传承、社会宣传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申报程序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统一交给鼓楼区文化馆。

  所有的申报材料和辅助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4月1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文化馆。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文化馆4楼办公室(安民巷12号)

  联系人:林云飞、郑晶予

  联系电话:87593523

  附件:福州市鼓楼区第四批非遗项目传承示范基地申报

  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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