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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年报工作提醒

时间:2024-03-01 16:59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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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类市场主体:

  2023年度福州市鼓楼区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申报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各类市场主体请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除了通过公示系统申报以外,建议主要通过手机微信关注“福建市场监管”公众号,进入“个体工商户年报”菜单报送年报。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申报年报,需要进行身份认证,可以采用联络员备案、CA证书及电子营业执照三种方式。

  2022年3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第十一章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年报关乎诚信、关乎机遇、关乎未来,依法按时年报是积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为了各类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请认真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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