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教〔2019〕248号
辖区各省、市、区属学校、行业办学校、民办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有关教科研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福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9〕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文件精神。明确注册范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程序,认真抓好前期摸底、网络报名、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等各环节工作,切忌走过场。
二、各单位现场确认应由专人负责。所在单位需负责确认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未按期如实提供申请人注册证明材料的,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规则》第五章罚则处理。
三、首次参加定期注册的单位请于2019年9月4日前将“确认机构信息登记表”和“确认机构账号申请表”纸质盖章表格提交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申请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注册确认用户管理账号,电子文档发送邮箱gledugov@126.com。已有管理帐号的单位无需提交。
四、2014年参加定期注册试点的鼓楼区属单位,已达定期注册周期,初审需提交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继续教育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旁证备查。
五、为方便定期注册工作联系的便捷,请各有关单位指派专职人事干部一人加入我区定期注册工作QQ群,并自觉遵守管理纪律要求,按时准确的向单位传达群内有关工作事项安排,切实履行职责。(鼓楼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QQ群:644372943)咨询电话87677797。
附件:1.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 定期注册周期汇总表
鼓楼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