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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3 16:45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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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高新区洪山园:

  国务院定于2020年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19〕368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第七次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情况,掌握我区人口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完善人口、社会公共政策措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首善之区、幸福鼓楼建设,实现我区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街镇(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鼓楼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街镇、软件园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各街镇、软件园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居民委员会也要设立普查小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各街镇、软件园普查领导机构要在2020年2月底前组建完成,各居委会普查机构要在2020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

  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调查补贴标准应不低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补贴标准,稳定人口普查工作队伍。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各街镇、软件园要结合普查工作实际情况,安排普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严格管理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完成普查任务以外的目的。

  (二)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强化全过程质量控制。认真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我区实施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和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在区政府统筹调拨基础上,各街镇、软件园要落实电子化普查登记的资源,为普查数据采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公安、卫健、民政、医保、数字办等部门应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基础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加强对部门基础资料、个人信息的保护,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五)广泛宣传动员。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会同普查机构研究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件:鼓楼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附件

  福州市鼓楼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  辉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

  副组长:陈望青 福州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副调研员、福州市软件园管委会副主任

          彭  辉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电中心主任

          于梦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祖铭 鼓楼公安分局纪委书记

          巫朝瀛 区发改局副局长

          陆秀蓉 区民政局副局长

          叶德华 区卫健局副局长

          方  星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中心管理所所长

  成  员:郑  榕 区委台港澳办主任

          林礼兴 区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林  琳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吴广军 区政府办二级主任科员

          林重阳 区教育局副局长

          蒋志勇 区司法局副局长

          林荣生 区住房局副局长

          陈  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雨倩 区城调队队长

          林  敏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维理 区人社局退管办主任

          陈兴宇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浮德江 区人武部副部长

          高聪颖 鼓楼医保局副局长

          蔡翔星 鼓楼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李  健 鼓楼税务局副局长

          林  鸿 区数字办综合科负责人

          张  林 鼓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章欢芳 鼓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清平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玉珍 东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  林 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瑞雨 安泰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林 华大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  嵩 水部街道办事处主任

          林华志 五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振国 洪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勇 福州市软件园管委会综合处处长(正科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林琳同志兼任。各街镇根据情况相应成立“七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主任(镇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主任(副镇长)担任。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七普”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主任担任。如遇人事调整,由所在单位继任者自行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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