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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州市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八项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0-02-25 17:03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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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各办、局(公司),福州软件园管委会,高新区洪山园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化工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工业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措施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措施的通知》等八项市级政策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一并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对市级八项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我区实际特点,做好贯彻落实,切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要突出政策重点。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政策精神,统筹抓好促进产业发展、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商业消费增长、促进城市开发建设、支持“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等各方面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形成工作合力,巩固优势,弥补短板,提升实效。
  三、要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服务企业各项工作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并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切实做到分类施策、因企制宜,倾全区之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把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抓得更加有序有力有效。
 
  附件: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化工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17号)
        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18号)
        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19号)
        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城市开发建设平稳发展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20号)
        5.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光电产业发展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21号)
        6.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22号)
        7.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工业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23号)
        8.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24号)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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