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失业证明,目前福州市是通过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来证明失业状态的,办理该证分两种情况:
1、如诉求人为福州户籍城镇户口,根据《福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城镇常住人员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个人档案证明)及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到户口所在社区(村)的服务管理站申请办理。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后应当于15个工作日内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
2、诉求人若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根据《福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以连续参加我市失业保险6个月以上或办理就业登记6个月以上为凭据,失业后180日内可以由本人在常住地(指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登记,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一寸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各一张及以下相关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雇主)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雇主)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解聘证明;(二)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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