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全国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逢6年份实施)。农业普查的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普查主要调查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业土地利用、农村劳动力及就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服务、农民生活,以及乡镇、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环境等情况。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16年)中,普查对象的农村住户调整为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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