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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2-07 15:51 来源:鼓楼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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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救〔2021〕128号)文件规定,我市月人均收入低于880元的家庭,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城乡低保时应当由户主或者其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提出书面申请及以下材料。1.申请人应当提供关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配合履行授权负责低保工作审批的相关部门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相关程序,如实提供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因病、因残的申请对象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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