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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可办理“既有建筑装修改造建设工程简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时间:2023-12-04 10:51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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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鼓楼区优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便民提效若干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可办理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简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及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其他公共场所,不包含特殊建设工程以及《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五)(六)款规定建筑面积以下的场所; 2.主体建筑结构已竣工验收合格,建设项目不涉及改变建筑面积、高度、层数、外立面、使用性质等规划调整、承重结构变动或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等; 3.主体建筑已依法取得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建设项目未改变原有建筑的建筑类别、使用功能、防火分区及其分隔设施、安全疏散,未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4.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5.建设项目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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