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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因读书需迁移户口跟随父母,该如何办理?

时间:2023-09-13 12:36 来源:鼓楼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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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未达法定婚龄子女可以选择投靠父亲或母亲(家庭户中被投靠方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除外)落户,但不得从家庭户一方迁至集体户一方落户。父母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且其父母在我市五城区、县(市)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应提交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在我市五城区、县(市)内无房证明和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办理所需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 

  4、未达法定婚龄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5、父母均属单位集体户的,应提交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在我市五城区、县(市)内无房证明和单位同意落户证明。 

其中,未满18周岁子女因父母离婚的,可以选择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除以上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

  1、父母《离婚证》;

  2、投靠抚养方落户的,需提交确定抚养方的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投靠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机关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关于读书事宜请咨询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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