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指南 | ||
序号 | 事项 | 内容 |
1 | 主题名称 | 亲属关系公证 |
2 | 主题类别 | 公证法律服务 |
3 | 服务对象 | 公民(个人) |
4 | 概述 |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真实的活动。 |
5 | 申请条件 | 申请人与关系人具有法定的亲属关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申请)。 |
6 | 享受待遇 | 结果为获取亲属关系公证书,可用于出国探亲、定居、留学以及其他事项。 |
7 | 申请说明 | 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申请 |
8 | 申请材料 | 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关系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结婚证、人事档案等)。 |
9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出证 |
10 | 在线办理途径 |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线上材料预审(https://zwfw.fujian.gov.cn/) |
11 | 线下办理途径 | 鼓楼公证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三楼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9号和10号窗口。 |
12 | 办理时间和咨询电话 | 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咨询电话:0591-87524624 |
13 | 常见问题 | 1、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可否翻译成外文?答:根据使用需求可以翻译成相应的外文;2、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可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答:可以委托让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供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可以证明是法定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除外);3、申请人与关系人在同一本户口的,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时,是否还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答:申请人与关系人在同一本户口且能体现二者之间关系的,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时,不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
14 | 温馨提示 | 申请人(含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需要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
15 | 相关资料下载 | 办事指南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下载 |
16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