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区民政局、区商务局等部门承担的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职责,区科学技术局除知识产权职责外的相关职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以及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智慧鼓楼”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等整合,重新组建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职责交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区科学技术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大数据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单设的区科学技术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相关职责划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科(室) |
电话 |
办公室 |
0591-87955135 |
综合规划科 |
0591-87112006 |
投资审批科 |
0591-87111585 |
项目服务科 |
0591-87506261 |
物价管理科 |
0591-87111585 |
科技服务科 |
0591-87558240 |
社会发展科 |
0591-87550575 |
经济发展科 |
0591-87525080 |
粮食和物资储备及大数据科 |
/ |
传真 |
0591-87527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