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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五凤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请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报名公告

时间:2024-01-12 17:10 来源:鼓楼区五凤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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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榕烟花办〔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鼓楼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申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销售烟花爆竹网点应具备的条件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配备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中签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二、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主要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格证需经过年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收取,摇号结束后返还原件);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征信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近照各3张。

三、禁止申请情形

1.因刑事犯罪或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追究责任或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2.因违规经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被列为黑名单的人员;

3.因失信正在被执行的人员。

四、报名地点及时间

1.报名地点:鼓楼区五凤街道应急管理办

2.报名时间:2024116日至20241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五、网点经营资格认定及情况说明

1.已在福州市其他地方报名者不得重复报名,一户只许申请一人次,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网点经营,不得在其他网点兼职

2.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存在弄虚作假者或兼职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列入黑名单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3.网点经营资格认定原则上以公开摇号方式产生,摇号具体时间、地点由各街镇另行通知;

4.摇号当日,申请人按通知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摇号,不得人代替,申请人本人未到场或迟到即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5.摇号结束后,由各街镇应急办当场公布摇号结果核对中者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信息,核对无误后,确认中资格;

6.零售网点必须由中者本人现场经营,承担法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禁转租、转借、转售经营许可,严禁擅自移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禁销售超目录清单范围的烟花爆竹。网点销售工作开始后,区烟花办将组织对各经营网点开展巡回检查,如发现存在以上现象,将立即取消经营许可,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列入黑名单,该经营者以后不得申请烟花爆竹零售经营。

 

 

鼓楼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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