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兰庭夜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16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G-[CS]-2022017
项目名称:兰庭夜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年) |
最低单价(元/月) |
磋商保证金(元) |
|
1 |
1-1 |
兰庭夜市经营管理招标项目 |
2 |
10000 |
4800 |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年限:租赁期为2年(不含免租期1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供应商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3-14)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真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7日 至 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16
方式:①现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函至代理机构填写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②邮件报名,须将相应金额的报名费转账到代理机构账户,并将转账底单凭证及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营业执照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56348198@qq.com)。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16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31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
账号:10005281305001000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95号五凤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小刘63022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16室
联系方式:张建国 0591-88030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建国
电 话: 0591-880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