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所属 行业 |
允许 进口 |
1 |
1-1 |
病毒试剂耗材 |
1批 |
158410 |
158410 |
3168 |
工业 |
否 |
备注: 1.供应商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履行本项目等一切费用。 3.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供应商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
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
9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
是指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
10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5.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
11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4.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