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保密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匠一招2024〕006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保密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2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保密柜采购项目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
55 |
台 |
52250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
10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购买者携带公司授权函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线上购买者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函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915488138@qq.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③供应商应提供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如供应商隐瞒事实,虽成交但被采购方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④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提供说明或承诺或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⑤财务状况:提供资格承诺函;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询价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购买(标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
账号:35050188430000001534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方式:王工、88370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联系方式:郭工、15960195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91-8305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