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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C/D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变更保障标准的公示(张鹏等13人)

时间:2023-05-08 09:48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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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来函以及市人社局工作部署,经申请人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我区有13户家庭因结婚、新生子女原因新增家庭成员。经我局审核,张鹏等13人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无房屋交易记录,且申请人当前仍在榕工作。初审同意变更张鹏等13人的住房保障标准。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2日(五个工作日),反馈电话: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0591-87564260(工作日),地址: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层。
  附件:需变更保障资格的社会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情况(鼓楼)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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