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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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