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虫媒疾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区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的通知》安排,决定在夏季开展城区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烟熏时间
7月21日(星期一)19:00–21:00
二、使用药品
室内统一烟熏灭蚊、灭蟑具体工作由各区组织,各单位务必使用具有有效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证号的消杀药品。
三、购药地点
各单位、个人自行到合法的杀虫剂经营场所购买。
主办: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数字福建鼓楼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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