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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生态环境局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什么?
时间:2025-03-14 16:07
来源: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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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重大环境污染故事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对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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