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列 |
政策类型 |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
扶持对象 |
政策依据 |
主管部门 |
1 |
财政补贴政策 |
鼓楼区政府为特殊困难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电子服务卡,每人每月发放30-400元并开展上门服务。 |
鼓楼户籍且居住在鼓楼的老人 |
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鼓民[2020]120号 |
民政、财政部门 |
2 |
财政补贴政策 |
为鼓楼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 |
鼓楼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 |
鼓楼区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团体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财产损失险业务合作协议书 |
民政、财政部门 |
3 |
财政补贴政策 |
实行入职奖补。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连续满1年且合同期3年以上的非在编人员,属于养老护理、医护、康复和社会工作等专业,给予奖补。 |
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等工作人员 |
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榕政办[2020]75号 |
民政、财政部门 |
4 |
财政补贴政策 |
实行在职奖补。对在我市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3年以上的非在编护理人员,给予奖补。 |
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等工作人员 |
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 |
民政、财政部门 |
5 |
财政补贴政策 |
养老机构和提供入住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享受责任保险保费补助政策。 |
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的运营商 |
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75号 福州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业务管理办法 |
民政、财政部门 |
6 |
财政补贴政策 |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贴: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运营补贴。 |
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 |
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服务 市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民政、财政部门 |
7 |
财政补贴政策 |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需满足一定条件)享受一次性开办补助。 |
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家园)的运营商 |
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十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75号 |
民政、财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