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冬令时)9:00-12:00 14:00-17:30(夏令时)
办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东区21、22号社会事务类一窗受理窗口
交通指引:乘坐53路,22路,121路下行公交车至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或者乘坐177路公交车至温泉博物馆站下车,再步行到温泉公园北门东侧(温泉小学对面)的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办理
网上申请方式 |
账户要求 |
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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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网上申请和预审,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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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纸质核验办结(只需领取结果文件时,提交纸质材料) |
无 |
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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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不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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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收取
邮递收取
电子证照
在线打印
办理依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 一、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 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就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