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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备案

时间:2020-11-12 14:59 来源: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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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350102337628637XXK03102 基本编码: 352023018000 实施编码: 11350102MB1509263T4352023018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50102MB1509263T435202301800002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时限: 受理后10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 受理后3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实施主体: 福州市鼓楼区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主办处室: 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卫健窗口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联系电话: 0591-87552031
监督和投诉电话: 0591-12345
前置审批:
特殊环节:
中介服务: 权责清单: 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备案
审批结果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样本: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JPG(点击下载)
审批结果共享: 结果领取方式: 申请对象窗口领取,邮递送达结果
申报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个人办事主题:
企业办事主题: 医疗卫生
网上办理深度: 材料核验(Ⅲ级)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无限制
通办范围说明: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事项版本: 3
是否开通预约服务: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镇社区名称: 村镇社区代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事项状态: 在用
是否全程代办:  (免费)
备注:
 
申请条件
负责鼓楼区范围内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备案工作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 13:30-17:30(冬令时)9:00-12:00 14:00-17:30(夏令时)
办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东区21、22号社会事务类一窗受理窗口
交通指引:乘坐53路,22路,121路下行公交车至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或者乘坐177路公交车至温泉博物馆站下车,再步行到温泉公园北门东侧(温泉小学对面)的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办理
网上申请方式 账户要求 承诺到窗口最多次数说明
  【三星】网上申请和预审,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四星】网上申请、预审和受理,纸质核验办结(只需领取结果文件时,提交纸质材料) 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星】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不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窗口收取
邮递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收取
邮递收取
电子证照
在线打印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加*号为网上申报必须上传的材料)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收取方式 附件下载
1 *《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必要
备注:纸质材料为1份,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上传的审核材料需清晰可辨。
申请人自备 纸质收取 上传
[示范文本]附件1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范本).docx
[格式文本]附件2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空表).docx
2 *设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必要
备注:纸质材料为1份,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上传的审核材料需清晰可辨。
申请人自备 纸质收取 上传
[示范文本]会议决议.doc
[格式文本]会议决议.doc
3 *授权委托书
要求:原件,电子文档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非必要
备注:非法定代表人提交材料时提供,纸质材料为1份,原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私章;上传的审核材料需清晰可辨。
申请人自备 纸质收取 上传
[格式文本]附件3委托书.doc
[示范文本]附件3委托书.doc
4 *受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要求:复印件,电子文档
要求:份数:复印件份数1份
必要性:非必要
备注:非法定代表人提交材料时提供,纸质材料为1份,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上传的审核材料需清晰可辨。该证照已列入2019年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申请人可不再提交纸质证照(无法调用到电子证照的除外)。
公安部门 纸质收取 上传 电子证照
[示范文本]附件4身份证.JPG
[格式文本]附件4身份证.JPG
收费情况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办理流程
受理
决定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社会事务类一窗受理:徐灵鋆、宋微、郑林媛、陈小丹 当场 核实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法定职权;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与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材料清单要求相一致。根据办事指南受理,材料份数符合要求,内容齐全,公章完整,表格填写规范,证件真实有效,开出《受理承诺单》;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出《缺件告知单》。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权限,开具《不予受理告知单》;申请合法,材料份数符合要求,内容齐全,公章完整,表格填写规范,证件真实有效,开出《受理承诺单》;不符合规范要求,开出《缺件告知单》。
审查与决定 决定 严朝丹 3工作日 审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内容和理由依据是否符合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规定。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办理依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7]43号) 一、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 2.《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8号) 二、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备案,并提交设置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设置医疗机构的决定和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材料。(见附件2) 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就当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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