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26日受理福州市鼓楼区新东方志高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实施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审批(县级权限)申请。经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符合设立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机构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新东方志高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2层01商场
培训项目: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高中生人群开展美术、戏曲、朗诵、播音、主持、演讲与口才类项目培训
举办者、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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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 名 |
性 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 注 |
举办者 |
福州市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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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表人 |
毛成轶 |
男 |
上海市长宁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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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负责人 |
庄梅娟 |
女 |
福建省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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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自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12日(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函反映。
电话:0591-63661810 传真:0591-63661802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32号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二楼
邮箱:2416937693@qq.com
公示机关:福州市鼓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0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