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 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鼓文综罚字〔2023〕023号 |
储存、附送法律规定禁止发行出版物 |
福州市新东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61号 |
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
没收《2023福州二检复习大宝典》《中考语数英选填手册》《2023福州小学入学指导手册》等34本出版物,并处罚款5000元人民币。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