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2324 鼓文综罚字〔2023〕024号

时间:2023-06-12 18:05 来源:鼓楼区文体旅局
|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处罚事由

执法依据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鼓文综罚字〔2023〕024号

行政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而未重新办理,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福州市鼓楼区景豪酒吧(蔡景平)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六一北路250号1#楼三层

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罚款1000元人民币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日期:2023年6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

相关链接相关链接
点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