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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时间:2023-10-10 11:34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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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张轩、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

  当事人: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CKK0N02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轩,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华屏路25号屏东城1-3号楼连接体27号-170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医院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文艺创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灯具销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杂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成立日期:2023年06月13日。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本局反映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伪造其营业执照及公章并将其注册登记为该公司股东,提请我局撤销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在本局取得的设立登记,并向我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的另一股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也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不法分子和机构冒用我行旗下基金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申明》,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在其公布的名单中。

  经查,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在公司设立登记过程中提交了虚假材料取得公司设立登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经2023年第7次局务会研究决定:

  撤销国农(福建)控股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13日在本局取得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提起复议,也可依法六个月内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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