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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在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次性生活补贴

时间:2021-11-18 15:30 来源:鼓楼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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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对象: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属在榕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及以上毕业生(2021年及以后毕业)。
  注意事项:1.已具有我市户口(含六区六市县户口及集体户);
         2.毕业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创业、灵活就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含省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就业单位参保要求应在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补助标准:1万元(一次性发放)。
  申报途径:个人通过“榕e社保卡”APP线上申报。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二层,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才科,联系方式:0591-8756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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