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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202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7-11 16:19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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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乃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鼓楼作为省会核心区,城市建设起步早,辖区内存有数量众多的老旧小区,近年来,随着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深入,城市硬件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近年来,就改造后老旧小区长效维护工作,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部门联合监督完善管理体制
  在改造提升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中,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职能部门指导监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物业管理监管体系,不断创新老旧小区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清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机制,依托区长效办考评员、街镇社区网格员、巡防员等力量,每日不间断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楼道和消防通道清理、电动车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事务开展督导考评工作,并运用“鼓楼智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平台,实行线上考评打分、限时督促整改,全面提升小区动态监督能力。同时,持续压实小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运用闽政通APP物业安全自查系统,推进各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月按频次开展小区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各自管辖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安全工作水平,推进“建管并举”提升老旧小区宜居品质。
  二、探索物业党建联建,引导居民参与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治理。由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老旧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员中推动建立基层党组织,提高党的组织覆盖率,用好党建这枚绣花针,穿起基层治理的千条线,积极引导党员、业主和共建单位携手参与小区治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综合治理氛围。二是,成立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针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方面,于2014年构建起“一办十中心”(区住建局长效办和十街镇准物业服务中心)的组织框架,运用政府补贴扶持、准物业中心运作、日常督导巡查等方式,引导实施改造和无人管理老旧小区选聘专业物业企业或实施业主自治管理,逐步推进618个老旧小区纳入长效、准长效管理。2022年起,我区大力推进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运营,在十街镇成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全面服务管理老旧小区,发挥中心议事决策团队、专业服务团队作用,做好小区“5项”工作(近邻党建有覆盖、平安守护有举措、植被绿化有人养、卫生保洁有人做、财务收支有规范)。截至目前,十街镇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已纳管86个小区,服务楼栋数428栋、居民16479户。三是,激发民主自治活力。按照辖区住宅小区数量,梳理统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并将其列入街镇工作年终考核指标。推广业委会选举、业主大会“线上表决+线下投票”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调动小区更多居民参与小区建设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区现有任期内业委会231家,占小区总数的16.19%。
  三、探索片区化物业管理模式,激活“造血”功能
  针对老旧小区物业收费低、收支不平衡、缺乏资金维护问题,在充分借鉴福寿巷、庆城社区物业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探索在老旧小区集中、连片分布的区域推行片区化物业管理模式,探索建立老旧小区共建积极制度。一是引入专业物业企业对省农林大院等10处片区进行片区化统一管理,通过实施机动巡逻安保、片区卫生保洁、设立应急维修服务中心等举措,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市场化良性运营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收支平衡。二是在中山片区打造综合服务管理样板区,引进正荣物业入驻。以“社区大管家”理念,统一承接包括小区物业管理、街区道路保洁、垃圾分类、市容维护、康养服务及冶山春秋园等综合管理服务,通过集约化、扁平化管理,提升物业收费率、盈利面。三是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引导群众众筹设立老旧小区共建基金,累计完成406个已实施改造老旧小区、约1812万元的共建基金筹集,为后续老旧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提供有效保障,该经验做法申报至住建部参评优秀案例,并被列入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七批)。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推进 “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持续推动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双向覆盖”,全面服务纳管老旧小区,运用片区化共享理念,精简管理人员,提高服务效能。同时建立专业服务机构联盟,吸纳优质企业、专业机构进入联盟,为老旧小区提供专业专项服务。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共建基金”使用监管程序,确保共建基金收缴、使用闭环管理,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小区,全面实现居民小区“老有所养”。
  综上,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来电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专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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