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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200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7-11 15:57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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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凌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涉物业纠纷协调解决机制 提升新时代社区治理成效》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诚如委员所提,由于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老旧小区维护管理、业委会履职情况等方面的不满导致物业服务纠纷比较突出。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我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责任制,以提升物业企业监管、业委会指导等业务工作为抓手,积极协调平息不稳定因素,多措并举推进物业管理矛盾突出问题化解工作有效开展。
  一、针对物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
  一是完善物业管理协调议事机制。推动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会同社工部等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街镇、社区召开矛盾化解稳控工作会议、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联合公安、司法、法律顾问等政法力量,深入研究小区物业管理重难点工作。同时,发挥鼓楼区“一线处置”政务呼叫平台作用,通过“街镇吹哨、部门报到”方式,高效开展物业管理问题的线索甄办、协调处置工作。二是健全物业管理评价制度。结合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星级评定等级分类方式,开展物业管理考核评定工作,对各街镇物业站、家在鼓楼中心、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等物业管理各方主体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运用考核结果发放老旧小区长效资金,通过正向激励方式,切实提升管理单位积极性。三是强化小区日常监管机制。建立“清查-整治-销号”闭环管理机制,依托区长效办考评员、街镇社区网格员、巡防员等力量,每日不间断对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楼道和消防通道清理、电动车消防安全等日常管理事务开展督导考评工作,并运用“鼓楼智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平台,实行线上考评打分、限时督促整改,全面提升小区动态监督能力。同时,持续压实小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运用闽政通APP物业安全自查系统,推进各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月按频次开展小区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各自管辖项目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力度,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四是强化行业整顿规范力度。深入落实“责令整改—约谈—红黄牌警告—禁止承接新项目—清退出管理区域”五步走管控模式,聚焦部分中小规模、管理单一楼盘的物业企业,针对其管理水平较低、与政府部门及属地街道工作配合度差等问题,通过挂牌一批、处罚一批、震慑一批,切实整顿行业风气。
  二、针对老旧小区设施提升维护方面
  一是设立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搭建“1+5+X”综合服务平台,即在每个街镇设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为老旧小区提供“5有”基本保障(即近邻党建有覆盖、平安守护有举措、植被绿化有人养、卫生保洁有人做、财务收支有规范),积极拓展“X项”增值服务和平台服务,累计推进86个老旧小区纳入家在鼓楼中心管理,管理面积约116.3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6479户。同时,依托家在鼓楼平台,引导群众众筹设立老旧小区“共建基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保质期结束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系及公共事务支出,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实现改造提升和长效管理的“无缝衔接”。2022-2024年,鼓楼区共完成406个改造小区、约1812万元资金筹集工作。二是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增设、更新。制定出台加装电梯补贴政策,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解决老年人出行不便的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完成335部电梯补贴工作,补贴金额2607.2858万元。按照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部署,牵头推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有关工作,抓住国家政策利好,紧锣密鼓推进2024年277部获批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电梯更新工作,并密切跟踪上级部门推进新一批约509部电梯更新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工作进展,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把好事办好。三是夯实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会同十街镇积极推进居民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工作,借助市场化手段,引进第三方充电桩公司与小区管理单位对接,在小区合理场地增设智能充电及防火配套设施,并根据省住建厅、市住建局部署和指导要求,着力推进2024年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示范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选址、复核、联合验收等相关工作,累计完成21个小区示范项目创建。
  下一步,就您所提宝贵建议,我局将积极采纳,认真落实,并进一步深化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物业管理监管能力,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巩固提升。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街镇社区物业调解、部门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作用,引导业主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强化物业行业自律。携同市物业管理协会加大培训宣传,进一步提高物业企业人员基本素养和业务水平,转变当前小区治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本末倒置“当家做主”的管理思维,依法依规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回归服务本职。三是探索建立物业管理行政处罚制度。依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梳理对物业企业、业主个人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事项、执法权责、裁量标准,建立集“受理立案—核查认定—线索移交—集中执法—整改销号”各环节于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违规行为的整治处罚力度。
  综上,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来电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专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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