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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25200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5-07-11 15:56 来源: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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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春山委员:
  您提出的《物业公共收益得以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的建议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落实相关工作:
  一、开展公共收益“点题整治”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住建厅有关工作部署,深化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鼓楼区“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成立由5部门和十街镇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动员辖区425个物业小区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214个物业小区组织开展抽查核实,累计核查发现问题90个,其中公共空间侵占问题18处,皆予以责令整改。除无公共收益及业委会经营公共收益的小区外,388个物业小区均已开设公共收益专户,实现“应开尽开”,2021年以来,累计核实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业主委员会专户的公共收益资金金额共2328.42万元。同时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共收益账目不明晰、问题较突出的约50个小区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确保业主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建立正负面清单制度,规范管理
  建立物业小区公共收益正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五个一”管理要求(开设一面宣传专栏、做好一次例行公示、张贴一套宣传标识、开设一个专用账户、建立一份档案台账)以及未按要求进行公示、未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等“十五项”负面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公共收益管理,推动小区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长效化。
  三、创新物业服务模式,强化无物业小区监管
  一是,发挥群众监督,激发居民自治活力。针对无业委会小区,我局致力激发民主自治活力,按照辖区住宅小区数量,梳理统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并将其列入街镇工作年终考核指标。推广业委会选举、业主大会“线上表决+线下投票”相结合的模式,调动小区更多居民参与小区建设的积极性,以便更好地监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二是,着力推动市场化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与非营利性组织机构“双向覆盖”,服务接管无物业小区。一方面,推广片区化、兼合式物业管理模式。将零星老旧小区“连片打包”交由一家物业公司统筹管理,或在现有管理盘基础上辐射管理周边老旧小区,探索“大带小、新带旧、商带居”兼合式管理模式,目前已累计推进福寿巷、省农林大院等10处以上片区实现统一管理。一方面,设立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搭建“1+5+X”综合服务平台,即在每个街镇设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为老旧小区提供“5有”基本保障(即近邻党建有覆盖、平安守护有举措、植被绿化有人养、卫生保洁有人做、财务收支有规范),积极拓展“X项”增值服务和平台服务,目前已累计推进86个老旧小区纳入家在鼓楼中心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深化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健全公共收益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强化督导核查。按照“全面排查、一个不漏”的原则,依托网格化管理,区、街、居三级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小区宣传氛围、规范公示等落实情况逐一核对,确保不出纰漏。二是加大惩戒力度。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整改举措不到位的物业企业,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约谈、信用减分等方式从严从速处罚。三是推进物业管理党建工作与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工作深入融合,由社区党组织、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协商小区物业管理和公共收益经营开支事宜,常态化开展小区公共收益监督检查,调动多方共同参与小区治理决策。四是携同市物业管理协会加大培训宣传,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将小区公共收益分配比例、专户管理等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加强行业自律,转变当前小区治理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本末倒置“当家做主”的管理思维,依法依规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回归服务本职,对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列账、主动公示、规范管理。
  综上,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来电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专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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