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景舒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推进社区治理创新,鼓励居民自治,发挥业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的宝贵建议,我局积极采纳,认真落实,现将有关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陆续修订出台,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条件、投票方式、资格审核等条件要求逐步放宽。我区以小区业委会建设为依托,以发挥小区自管组织作用为目标,积极推进业委会组建成立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区共有任期内业委会231家,成立党员人数占业委会委员人数比例过半的“红色业委会”达到128家,并涌现出如丰海花园红色业委会、闽发西湖广场小区红色业委会等一系列党建引领、水平出色、群众满意度高的先进典型,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政策引导,破解业委会治理难题
一是夯实政策支撑。针对基层物业管理工作规范性缺位问题,依据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先后制定出台《街镇社区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操作实务》、“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委会正负面履职清单》等规范性文件,为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中所需要的法律依据、前置条件、工作流程、政策问答进行详尽解答和规定,特别是如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换届改选,还是规范使用维修基金、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问题,提供了参考依据。二是完善议事机制。规定小区业主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工作由属地街镇负责,进一步推动我区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力量下层。成立由区住建局、十街镇、社区及相关部门组成的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专班,建立“每周一协调推动”工作机制,深入研究物业管理重点工作及业委会成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特别针对屏东城、宏扬新城等小区业委会成立事宜,因其特殊历史原因,在广泛听取宏扬新城商务区和住宅区业主以及屏东城各楼栋代表相关意见后,专项制定了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推动其红色业委会成立,实现业主群众自治管理。并“以点带面”,激活议事机制运行动力,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示范样板,为后续提升全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更多红色业委会成立打好基础。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结合我区实际,调整完善《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等26个示范文本》,进一步理顺流程,解决业主大会成立与业主委员会组建、业主委员会换届、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业主委员会监督与评价等规范操作的难题,成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由区住建局牵头,先后组织召开13场物业管理培训会,加强街镇、社区工作人员、业主代表的业务培训,有力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采用线上+线下、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
二、聚力靠前指导,规范业委会运作机制
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会同街镇、社区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好筹备、选举、备案等工作。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治。由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老旧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人员中推动建立基层党组织,提高党的组织覆盖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协商议事机制。提前介入业委会组建和换届过程,引导具备业主身份的党员“站出来”,主动参与小区业主大会筹备、业委会选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严把人选关。确定红色业委会候选人由区、街道、社区三级审查机制,由社区或小区党支部牵头开展业委会换届,通过居民自荐、业主举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择出好人选,街镇党委再过堂研判,区住建局负责指导街镇、社区先行审核业委会候选人资格,并对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业委会任职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有无违章情况由街镇函告城管部门进行核实,确保候选人“过硬”。三是严控重点环节。定期组织抽查审核各街镇业委会选举工作台账资料,重点核查投票计票过程中任职条件审核不严、户数面积认定有误等情形,告知并督促街镇予以纠正。如温泉街道锦绣温泉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投票面积权数认定有误问题,督促由街镇进行重新投票认定,并在行业内通报改物业企业,促进业委会规范管理。
三、推动模式创新,提升小区治理水平
着力创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管和发展模式,推进社区治理工作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领域延伸覆盖。一是擦亮家在鼓楼中心品牌。搭建“1+5+X”综合服务平台,在十街镇成立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为市场失灵、自治失效的老旧小区提供“5有”基本物业服务(即近邻党建有覆盖、平安守护有举措、植被绿化有人养、卫生保洁有人做、财务收支有规范),积极拓展“X项”增值服务和平台服务。截至目前,十街镇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共纳管小区86个,服务楼栋数428栋、居民16479户。二是着力解决群众矛盾问题。建立街镇社区物业调解、部门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家在鼓楼小区事务服务中心法律顾问作用,引导业主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联动区委社工部社会治理中心,联合派出所、法院、律所等政法力量,定期组织召开矛盾化解稳控工作会议,共同推动重难点问题的化解处置工作。
下一阶段,我区将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 网格党支部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将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业主委员会章程,依法依规制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同时,加大对小区业委会的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宣传和引导,培养业主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引导业主自觉、主动参与小区的管理,助推社区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来电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