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处理小区绿化树木修剪余留垃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诚如您所提,物业公司主要负责日常生活中桶装垃圾的清运,而装不进垃圾桶的绿化树木修剪余留垃圾则统一堆放至临时堆放点,并定期委托收运公司予以集中清运。部分老旧小区硬件受制道路狭窄,车辆进出不便,搬运难度大,零散委托清运费用较高,管理单位不愿多次派车处理,造成未能及时进行清运的情况。如园林绿化垃圾可纳入环卫服务清单予以统一清理,可切实减轻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在该项工作中的负担。
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我局在对各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动态巡查过程中,注重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小区日常园林绿化修剪养护及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物业未履行绿化修剪养护问题,要求物业企业予以立整立改,针对余留垃圾未及时清运、乱堆放问题,督促管理单位增派人员进行拆解、搬运、集中堆放,及时委托收运公司进行清运。如华林御景业主投诉小区内榕树未修剪,影响采光通风问题,经我局会同园林部门、属地街镇现场查勘,指导监督物业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组织开展鼓楼区“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年”垃圾分类培训工作,通过线上授课、考核方式,对行业内物业企业从业人员进行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素养,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和清运工作规范化。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由园林部门及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运绿化修剪余留垃圾”的宝贵建议,我局将积极与园林、环卫部门进行沟通。并加强小区督导巡查,严格落实“巡查督导-通报问题-整改反馈”闭环机制,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绿化树木修剪养护工作,配合环卫部门做好垃圾清运,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宜居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随时来电来信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