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鼓楼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制教师待遇的建议 》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福州市属公办 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榕政办〔2021〕65 号)文件精神,鼓楼区出台《关于印发鼓楼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鼓政办〔2022〕19号)及《细则》,参聘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等同于编内教师,实现同工同酬。
我局积极沟通相关部门,研究并推动相关政策,帮助顶岗教师落实社医保缴纳问题,提升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并且,我局积极鼓励编外合同教师、顶岗教师参加编外转编及参聘教师的招考,为他们提供公平的入编机会。这不仅是对他们辛勤工作的认可,也是激励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的重要措施。我们将确保考试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让每一位有能力的教师都有机会成为正式编制的一员。
我们深知,实现“同城同工同酬”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关注编外合同制教师的待遇问题,不断优化政策,努力缩小与市属校、在编与非在编教师在待遇方面的差距,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工作和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期待与您共同努力,推动鼓楼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