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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点我督”进校园,“联合体检”护食安

时间:2025-03-12 11:15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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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巩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连日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积极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街镇食安办,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你点我督”活动,旨在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专业指导的“联合体检”,有效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在活动中,鼓楼区市场监管局选取辖区关注度较高的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围绕食材采购、存储、加工、烹饪及备餐等环节开展全方位检查,确保各环节符合规范。

  2月24日,在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福建省鑫膳央厨科技有限公司,检查组详细检查了食品调味品仓库、进货区、清洗区、备餐间以及留样冰箱等区域。鉴于本学期该单位配送的学校数量有所增加,检查组特别要求企业要加强对餐食配送过程中的保温措施控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月10日,检查组一行来到福州文博中学食堂,详细了解了学校在食材供应商资质、餐具消毒、食品留样制度等方面执行情况。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们在一旁认真观察,与检查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向校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以扎实行动持续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1:福州市某小学食堂未定期检查并清理库存案

  基本案情:

  2025年2月18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州市某小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未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保质期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到位,并作出警告处罚。

  案例2:福建省福州某中学食堂未落实留样制度及“三防”设施未完整案

  基本案情:

  2025年2月21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建省福州某中学食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留样制度及后厨“三防”设施不完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及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责令整改到位,并作出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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