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桥中学财[2018]01号
依据榕教财[2018]39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代办费项目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闽教财[2010]283号)等文件,本学期免收城市义务教育学校课本费、作业本费,取消午托管理费;本校2018年春季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午餐费。同时,按照“及时收取、按时结算、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对本校学生午餐费进行代收。
经本校校务会议2018年2月25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年段 |
代办费 |
小计(元) |
午餐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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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至九年级 |
每天10元 |
每月按实际天数合计 |
批准机关 (文号) |
鼓教[2018]88号、闽教材[2010]283号 |
福州杨桥中学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