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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福州一脉阳光综合门诊部 )

时间:2024-03-15 11:56 来源:鼓楼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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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福州一脉阳光综合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MA322TAAX35010222D1102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郑添超

身  份  证  号

350102********0390

医疗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八一七中路98号渔阳大厦2F、4F(420-428)房间

所有制形式

中外合资合作

医疗机构类别

综合门诊部

诊疗科目

预防保健科/内科;消化内科专业/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第三方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第三方协议);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第三方协议)/医学影像科(第三方协议);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

床 位 数

牙椅2张

接诊时间

周一至周六08:00-17:30

周日08:00-12:00

联系电话

15******955

发布媒体类别

影视、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广告时长

(影视、声音)

11秒

审查结论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机关仅对广告中出现的医疗文字信息内容进行审查。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202425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壹年(自2024年03月11日起,至2025年03月10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鼓)医广【2024】第03-1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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