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健康监督相关工作,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我所决定于7月上旬对辖区十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鼓楼区2023年上半年基层医疗机构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7月上旬,具体督导时间由区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督导单位
十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督导方式
督导主要采取查阅材料方式进行。
四、督导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卫生健康监督协管部分内容
五、督导标准
参照鼓楼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导标准(2022年)等文件要求。
六、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督导时间如遇调整,将另行通知。
3、督导检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鼓楼区卫生监督管理所。
附件:鼓楼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导标准(2022年)
鼓楼区卫生监督管理所
2023年6月27日